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沪02民终1166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A,女,1959年9月1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上诉人(原审原告):A,女,1986年9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上列两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A,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原告认为该协议自己未仔细阅看,对其不具有约束力,应按合同约定每日1,600元计算违约金。本院认为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对其未仔细阅看就草率签字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院对原告抗辩意见亦不予采纳。... 原告认为该协议自己未仔细阅看,对其不具有
本院认为,公民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本案原、被告均为系争房屋拆迁安置对象,六原告主张分割系争房屋拆迁安置利益于法有据,本院应予以支持。被告孙妲与拆迁单位签署的《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本院认为,公民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本案原、被告均为系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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